网站首页 | 红色孵化 | 中心动态 | 人才*策 | 就业服务 | 企业家交流平台 | 双创平台 | 税法服务 | 示范基地 |
《吉林省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(中小企业)发展若干*策措施》中提出,实施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培育计划,“十四五”期间,累计安排1亿元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,对认定为省级以上的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,给予财*奖补等方面的扶持。本期节目邀请了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民营经济处徐剑峰处长,对省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相关*策进行解读。
吉林省支持民营经济(中小企业)发展*策措施解读(二)
(文章来源: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)
主办单位: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技术支持:吉林省景尧科技有限公司 | |
地址:吉林市船营区河南街950号 邮编:132011 联系电话:0432-62024015 | |
吉公网安备:22020402000407号 吉ICP备12005863号-1 |